各员工党支部、团支部:
为了做好本学期员工党建工作,进一步加强员工党团组织建设,现将拟发展员工党员对象的推荐工作及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党员拟发展对象的条件
1、基本条件
经过至少一年培养教育和考察的入党积极分子,入党动机端正,思想进步,已参加党校培训结业,经团组织推优,党支部讨论同意上报,公司党委审查后,可列为员工党员拟发展对象。2018年度第二批公司党委拟发展员工党员46名。
2、具体条件
根据公司实际,在员工中吸收中共预备党员还需要满足以下条件:
(1)本科生原则上上一学年综合测评排名位于团支部前1/2,且一学年内课程考试无挂科、重修现象;研究生学积分在80分以上且所修课程考试无不及格现象。
(2)积极参加集体和社会公益活动,受到有关单位、部门好评者优先。
3、其他情况
对于担任员工会、团工委、研究生会等部门主要员工干部或有特殊贡献的员工,原则上与其他同学推荐方式一致,也需经相关党群部门主动推荐,占所在年级发展员工党员名额,党支部应重点考察,优先列为发展对象。
二、发展对象的推荐程序
1、组织推优(9月20日-10月7日)
本科生团支部根据校团委《共青团组织推荐优秀团员作党的发展对象暂行办法》(附件1)规定的条件和程序,做好团组织推优工作,并填写《公司党员发展对象信息登记表》(附件2),按年级为单位于10月7日15点前将附件2电子及纸质版文件报送至年级辅导员处,研究生各党支部于9月26日11点前将附件2电子及纸质版文件报送至员工党员中心主任齐同学处(741761835@qq.com)。
组织推优的重点发展对象指标按1:1.5推荐,推荐总指标不超过69人。其中,本科生二年级每团支部推荐1-2人,本科生三年级每团支部推荐2-3人,本科生四年级共推荐1-4人。研究生各党支部推荐1-2人。如支部内无优秀团员,可不推荐。
2、确定重点发展对象(10月8日)
综合各党支部积极分子培养考察联系人、班主任/导师、群团组织的意见,按照名额1:1.2从上报的推优名单中讨论确定重点发展对象。多次被推荐为重点考察对象的,应重点考察,同等条件下优先列为重点发展对象。确定的重点发展对象需填写《公司党员发展对象信息登记表》(附件2)及支部讨论情况报告(附件3)以年级为单位将电子及纸质版文件于10月8日18点前汇总至巨倩(邮箱719630515@qq.com)处。
3、党委考察与公示(10月9日-10月30日)
公司党委根据发展党员工作实施细则的规定,审核各支部上报的发展对象,采取PPT思想汇报方式开展审核工作,经审核合格后,确定最终发展对象名单,并于公司官网公示5天后安排发展对象开展培训。
三、有关说明
1、拟发展员工党员对象的确认工作必须在团推优的基础上进行,不能采取简单直接投票方式,应综合考虑员工理想信念、意识形态、综合能力和学习成绩等各方面表现。
2、组织推优中,原则上本科生要求年级辅导员、班主任和所在支部委员必须到会参加,并在支部讨论情况报告上签字,研究生要求辅导员和支部委员必须到会,否则认定为无效推优。
3、时间紧任务重,请各支部严格按照要求及时开展工作,确保10月底前完成本学期党员发展的各项工作,并做好相关考察材料的准备工作。未尽事宜请致电咨询牛雅杰,联系电话029-87091512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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食品科公司与工程公司委员会
2018年9月20日